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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18日電)去年5月宏達電在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告蘋果涉侵權,終判今天(18日)揭曉,結果ITC維持初判,認為蘋果並未侵犯宏達電專利。
宏達電法務長雷憶瑜表示,「宏達電對ITC的判決結果感到遺憾,我們將仔細檢視判決內容,並將審慎研擬後續包括上訴在內的所有可能行動,以捍衛自身權益。」
宏達電2011年5月向ITC提告,認為蘋果侵犯了宏達電4項專利,包含智慧手機電源管理、個人組織化撥號頁面及已撥電話記憶功能、電話號碼快速尋找聯絡人、攜帶式電子裝置電源管理等。
去年10月ITC初判蘋果並沒有觸犯這些專利,而宏達電再上訴。
今天ITC的終判依舊維持初判結果。1010218
看完這篇報導我突然有幾個想法
1.HTC想在美國告贏蘋果,這不是有點好笑嗎?!
2.我覺得是HTC侵權蘋果的機率比較大,怎麼會顛倒過來?!
3.有時間做這種事,希望HTC還不如多多開發手機,才有可能超越蘋果。
4.HTC自稱為中國品牌(本文章未提及),為什麼不是台灣品牌?商人手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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